牡丹江市肿瘤医院
贯彻落实“九不准”公开承诺
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医德医风建设,扎实推进贯彻落实国家卫计委《关于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“九不准”》的一系列文件精神,在医院领导的带领下,我院认真学习了《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“九不准”规定》,并向社会作出如下服务承诺:
我院承诺坚持病人自主选择医生和治疗方案的原则,严格遵守医疗操作规程,注重服务质量,兑现服务承诺。执行医务公开、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,尊重患者的选择权、知情权和监督权。 认真落实院务公开制度,依法执业,诚信行医,文明行医,礼貌待患,热情服务,杜绝推诿、刁难病人的现象发生。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。全面推广“肿瘤关爱360”服务。
我院医护工作者一定会做到医容整洁,挂牌服务,自觉接受监督,上班时间不脱岗、串岗、聊天。遵纪守法,严以律已,廉洁行医,不以医谋私,不吃、拿、卡、要,不收受“红包”、“回扣”。
我院坚持拒绝接受医疗设备、医疗器械、一次性卫材、药品、试剂等销售人员给予的回扣、提成。 严格执行药械集中招标采购制度,杜绝使用非正当途径购买的药品和材料。不接受附有影响公平竞争条件的捐赠资助,科室、个人不接受捐赠资助,不参与企业资助的各项参观、考察等活动。 不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,不参与医药产品、食品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,不泄露患者等服务对象的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。
我院将实行物价公开,执行患者收费“清单制”,据实收费,不超标准收费,不自立项目收费。治疗前告知病人所需费用,让病人明明白白消费。 并且根据患者病情合理检查和施治,不开大处方,不做不必要的检查,拒绝收取开单提成。
医务科